在线证劵放大平台 2月20日股市必读:远东股份(600869)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21.18万元,占总成交额13.86%
截至2025年2月20日收盘,远东股份(600869)报收于4.42元,下跌1.34%,换手率1.12%在线证劵放大平台,成交量24.77万手,成交额1.1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信息汇总:远东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1521.18万元,占总成交额13.86%,而散户资金净流入1010.46万元。公司公告汇总: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提名章小刚先生和沈永建先生为新董事候选人,并修订《对外担保制度》。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调整等议案。交易信息汇总
远东股份2025年2月20日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21.18万元,占总成交额13.86%;游资资金净流入510.72万元,占总成交额4.65%;散户资金净流入1010.46万元,占总成交额9.2%。
公司公告汇总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名章小刚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社会责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关联董事周晓明回避表决,投票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名沈永建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投票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对外担保制度》,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对外担保制度》。投票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通知。投票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7日10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江苏省宜兴市科技大道8号。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审议议案包括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调整、修订《对外担保制度》。议案1、2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宜兴国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回避。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3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5日8:00-17:00,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个人股东需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需持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登记。异地股东可邮寄或传真登记文件。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10-87249788,传真:0510-87249922,邮箱:87249788@600869.com。与会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沈永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沈永建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沈永建已同意出任,并通过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沈永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沈永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他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此外,沈永建在过去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沈永建具备会计学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目前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沈永建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对外担保制度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确保资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对外担保指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资产抵押或质押,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签署相关文件。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风险。为外部企业和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视情况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具体决策权限包括: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对股东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特定情况下需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申请担保人需提供详尽资信状况资料。公司必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授权人员签署。资金服务部负责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财务部门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及时报告异常。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制信息知情范围直至依法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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